各課室標準作業流程
| 類別 | 老人業務 |
|---|---|
| 申請項目 | 臺南市老人營養餐飲服務 |
| 單位 | 社會課 |
| 辦理時限(天) | 隨到隨辦 |
| 單位聯絡電話 | 06-2010308 分機 504 |
| 更新時間 | 2025-09-25 15:38:32 |
| 注意事項 | 一、服務對象:老人營養餐飲服務已納入我國長期照顧10年計畫,補助對象為年滿65歲以上低及中低收入老人且符合下列規定: 1.設籍且實際居住本市之老人,由臺南市政府照管專員經巴氏量表〈日常生活活動功能量表ADLs〉評估進食、移位、室內走動、穿衣、洗澡、如廁等六項,達1項以上失能者。 2.設籍且實際居住本市之獨〈偶〉居老人,由臺南市政府照管專員經ADLs或IADLs評估1項以上失能者。 3.內政部長期照顧10年計畫實施前符合設籍本市低及中低收入戶獨〈偶〉居老人,並己經接受送餐服務者。 二、服務內容:結合本縣社福機構、老人福利團體辦理;於每週一至週五〈六〉中午(例假日、固定假日除外),將便當送至定點或家中供老人用餐。 |
| 作業流程下載 | 無 |
| 申請書表下載 | 無 |
| 應附文件 | 1 .檢附申請人身分證正反面影本。 2 .低收入戶老人或中低收入老人證明〈至永康區公所社會課申請〉。 |








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