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圖書館
電腦使用須知
公告單位:圖書館
公告日期:2019-01-02
臺南市永康區公所圖書館電腦使用須知
使用說明
一、開放時間 週二至週五:08:30 ~ 20:30
週六、週日:09:00 ~ 16:30
二、每人每次登記使用以30分鐘為限。
三、使用電腦應事先登記。
四、登記憑本人借閱證及持有效身分證文件(如身分證、護照、健保卡)等辦理登記。
五、使用者離座或登記時間到未按時上線超過五分鐘(以登記系統時間為準)視同棄權。
一、開放時間 週二至週五:08:30 ~ 20:30
週六、週日:09:00 ~ 16:30
二、每人每次登記使用以30分鐘為限。
三、使用電腦應事先登記。
四、登記憑本人借閱證及持有效身分證文件(如身分證、護照、健保卡)等辦理登記。
五、使用者離座或登記時間到未按時上線超過五分鐘(以登記系統時間為準)視同棄權。
注意事項
一、使用電腦應保持安靜,遵守秩序且以不影響他人使用為原則。
二、電腦軟硬體遇有任何問題,請洽服務人員,勿嘗試自行修復,否則應負損壞賠償之
責。
三、不得安裝及執行自備之軟體。
四、禁止瀏覽網頁遊戲、查詢色情、暴力、賭博、鼓勵使用武器、犯罪等影響公共安
全、社會風俗及違反法律等網站。
五、禁止利用本館網路從事影響公共安全、善良風俗及違反法律等傳播散佈行為。
六、使用者應遵守著作權法等相關規定,如違反者,需自行負擔法律責任。
七、如有違規情事,不聽勸阻者,立即停止使用,當日不得再登記使用且暫停7天的使用
權利。
八、如有異動,以本中心公告為準。